根据记载,古代判官在签令牌时,刑房书吏将死刑犯的姓名标子倒着呈给判官,签字后的牌子刑房书吏会故意一拖拽。 在死刑犯的名字上留有一个打勾的字样,暗意是笔签下的死刑令牌,而且这支判罚了的笔会被弃去,不再使用。